摘要
突发事件下的权利保护既有规范困境又有秩序困境,本文仅探讨规范困境。所谓规范困境,是指突发事件下,一些以保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法律规定不仅无法起到保护权利的作用,有时甚至还会加剧权利保护的困境。本文以《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价格法》授权政府在突发事件下用政府统一决策替代市场分散决策为例,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阐释突发事件下权利保护规范困境的产生原因在于对“市场失灵靠政府”信条的过分迷信。文章结合公共选择理论对该困境探寻出路:接纳现代经济学理论对传统法学理论中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反思,放手让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同时,将真正需要政府保障的维护市场秩序、惩罚市场欺作者、打破行政垄断、保障道路运输和公共服务供给等任务交给政府。
出处
《人权研究(辑刊)》
2021年第1期459-466,共8页
Journal of Human Rights
基金
华东政法大学高峰学科重点特色专项项目“‘后疫情时期’我国慈善立法的配套与实施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