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利用A股上市公司2008—2018年的数据,以投资者视角实证检验了融资约束与商业信用价值的关系,探讨了“替代融资理论”与“买方市场理论”的适用性。实证检验发现,中国上市公司提供的商业信用平均价值为0.531元,表明商业信用正向促进企业发展。相对于非融资约束企业、国有性质企业而言,融资约束企业、民营性质企业所提供的商业信用平均价值更高。该结果表明:在我国目前的商业信用体系中,融资约束企业、民营企业是商业信用的提供主体,与非融资约束企业、国有企业相比,更有倾向通过提供商业信用来增加销售、扩大市场份额,该结论支持“买方市场理论”。上述研究方法及结论是对既有文献的有益补充,对进一步理解商业信用价值的影响因素及相关金融风险具有政策指导意义。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7期100-107,共8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基于投资者情绪和高管背景的企业社会责任内在机制研究”(18BGLJ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