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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公司要办好这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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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可能因种种原因产生纠纷,具体要办好哪三件事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可能因种种原因产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各自举证,最后由法院根据证据规则和举证情况来决定采信哪一方的主张。但有三件事,在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无权拒绝办理。到底是哪三件事呢?下面海淀法院法官通过三个小案例来了解一下。
作者 王文敬
机构地区 海淀法院
出处 《中关村》 2021年第7期85-8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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