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承租人援引解约条款即行使解约权,承租人如果不注意权利行使相关的限制,不仅不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还可能造成对自身不利的后果。承租人行使该权利需要注意解约权实施的时间,行使解约权应履行相关义务和解约权实施的限制。针对合同中订入的解约条款,出租人为保护自身权益,可采取约定船舶驶往装货港的义务从上一航程结束后才开始;在合同中约定较宽期限的受载期与解约日;在合同中订入质询条款保护自己;援引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在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具有解约权等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出处
《西部学刊》
2021年第15期75-77,共3页
Journal of West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