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关于代孕亲子关系的认定学说主要有分娩说、基因说、契约说、儿童利益最大原则说。我们应该吸取各自学说利弊,协调四种学说的冲突因素,使代孕双方以及孩子都能够达到一个利益的合理优化,实现平衡。目前我国《民法典》对代孕坚持传统的基本亲子关系认定规则和细化亲子关系规则。对于代孕亲子关系的立法,建议采取“原则是禁止,适当允许为例外”,多层次规制代孕,树立好社会信心。在全社会的监督下,在情法平衡的情况下建立正确的行为规范和实施途径。
出处
《西部学刊》
2021年第15期106-109,共4页
Journal of West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