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简称《决定》)。这项《决定》,是对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所通过《决定》的修订。《决定》除引言段外,修订前后都是十二项,但有关审计的规定变化很大。修订前,第八项是专门有关审计的规定--加强对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另在第七、九两项中提到审计,全文使用“审计”一词共8次;而修订后,第八、九项是专门有关审计的规定,另在第一、四、六、十二项中对审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全文使用“审计”一词多达25次。
出处
《中国审计》
2021年第14期38-41,共4页
China Au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