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通过立案监督排除违法不当立案,成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这也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我国现行立案监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忽视当事人权利保障、同步监督机制缺失、监督刚性不足等问题。为防止立案权滥用、确保实现司法公正,现行立案监督机制应当作出进一步完善,包括明确立案监督的目标,体现当事人权利保障;建立同步监督机制,增强立案监督实效;增加立案监督的刚性,树立法律监督的权威;等等。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高效权威的立案监督机制,以保护营商环境,助推经济内循环。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3期49-54,共6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2020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GJ2020C35)
2019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9BFX003)
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0-ZZJH-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