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的“颜色不相容”,就是指在同一个时一空坐标中两个不同颜色属性之间的彼此排斥。这一点显然是“必然真”的,即在所有的可能世界中均真。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曾将这种“必然真”看成是典型重言式的必然真,并试图由此将两个颜色属性之间的不相容化约为任一命题与其否命题之间的真值不相容。在对这一思路的内在困难进行揭示之后,本文将向读者展示该书处理“颜色不相容”问题的另一条道路,即将两个颜色属性之间的不相容看成是同一对象同时进入两个相关事态的配置形式之不可能——且这种“不可能”并不能被看成是矛盾式之“不可能真”。本文将在此基础上论证:尽管维氏本人在写作《逻辑哲学论》之时很可能并没有自觉地意识到处理“颜色不相容”问题的第二条道路的存在,但这条被暂时遮蔽的道路却恰恰成为了他日后抛弃对于真值函项理论效用的迷信、并转向日常语言的深层“语法”研究的契机。
出处
《哲学门》
2002年第1期129-153,共25页
Beida Journal of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