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检察听证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时,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当事人以及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是一种全新的案件审查方式。201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监督规则》)第五章第二节专门规定了听证制度,正式确立了民事检察听证制度,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听证规定》)后,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开始大力推行听证制度,民事检察听证的适用得到加强。
出处
《天津检察》
2021年第3期49-5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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