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根据马克思的新世界观,阐释了“实践论的历史哲学”。这一历史哲学的基本思想是:社会历史的真正本质在于它的实践性,一切历史都是人的实践史;以实践为基础和基线的社会历史,它的基本问题是作为历史创造者主体的人和作为人的活动之对象和条件的环境的关系;此关系的自由方面和必然方面的矛盾构成真正的“历史之谜”,其科学解答只能是实践论的解答;“人的实践”和“实践的人”是直接同一的,人在社会实践的长期发展中,逐步获得自由,最终达到“自由个性”的未来社会。文章讨论了“实践论的历史哲学”的历史本体论和历史认识论的基本原理,阐明了二者的同一性。历史认识论具有双重品格:它既内包在历史本体论之中,又外在于历史本体论,借以反思历史本体。本文既是对“实践论的历史哲学”原理的正面阐发,又以此为参照系对“思辨的”、“分析的”以及其他的历史哲学的思想进行了分析,把其中的合理成分整合到“实践论的历史哲学”的理论结构之中。本文强调指出: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发展确证着“实践论的历史哲学”的基本原理的正确性;而“实践论的历史哲学”的基本原理,又指导着对中国近代以来历史的科学研究,并帮助我国人民把民族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前进,去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是“实践论的历史哲学”在当代中国的基本结论。
出处
《哲学门》
2001年第2期188-211,共24页
Beida Journal of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