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独资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有时也会发生对外投资业务,对外投资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将闲置资金对外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收取利息(或称资金占用费)的行为;另一种是以货币性资产或者非货币性资产入股其他企业,以获取利润的行为。由于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法人制企业,其对外投资的税务与会计处理,在某些方面有别于法人制企业。在实际对外投资业务中,有的个人独资企业在税务与会计处理方面并不妥当,因此,也就存在着一定的税收风险。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100-102,共3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