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敬"是孔子及儒家的重要范畴,既是对待鬼神等不可知不可控之物时的畏惧之情,更是面向求仁为礼执政等生活世界的可知可行之事时的端肃态度。在孔子的思想中,"事"指涉甚广,是对人所打交道的具体事宜、活动过程等与身体相对待的诸种情实总括,修齐治平皆为"事","事"构成人的生活世界,做人见于做事之中,成人即在成事之中;在"事"上方可成就德性,故以立德为本的孔子极重"事",主张以"敬"思"事"、以"敬"谋"事"、以"敬"执"事"、以"敬"成"事","敬"成为孔子"事"观的基本道德取向。
出处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99-204,共6页
Academia Bimestris
基金
陕西省哲学社科基金项目“儒家‘敬’观念发展的历史脉络研究”(项目号:2018C06)
西北大学科研基金项目“中华传统志向论与共产党人理想信念教育”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