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发展、社会供给本质上是“社会生产”的状态与产物。“转化”前后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其结构具有抽象意义的共同点,都是由“社会生产方”与“人民需要方”构成的矛盾,从政治属性上属于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变化,既要分析“社会生产方”与“人民需要方”各自发生的变化及对彼此的影响,又要考察矛盾双方、矛盾整体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特点,科学认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研判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内在关联。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24-31,共8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史”论述对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原创性贡献(SK2020A003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