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影响资本市场的经济秩序,信息披露、财务公开是公司维持良性、均衡发展的重要一步。新修订的《证券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重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需要进行披露内容形式简明化与有效化改革,完成信息披露由“监管者导向”向“投资者导向”的逻辑转变;同时,有必要引导证监会之外的市场多元主体力量在信息披露机制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注册制下的中国证券市场持续革新。
出处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年第13期46-47,共2页
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
基金
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上市公司信息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探究”(项目编号:YCX2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