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国家建设、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先后在农村实施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等生产关系的变革,致力于将巩固国家政权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同步推进。概括而言,土地或“分”或“合”,主要取决于生产关系必须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取决于不同生产力水平下对公平—效率的追求、取决于国家—农民—土地关系调整的状况。选择“分”或者“合”,需要按照相应条件的变化而变化,需要伴随生产力的发展不断调整生产关系。土地改革运动、合作化运动、“包产到户”“三权分置”改革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变革土地制度的探索与实践,这些探索为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为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积累了经验。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乡村无疑将成为未来发展的重点与热土,届时无论是发展效度、价值效度、治理效度均将进一步凸显。
出处
《新疆社科论坛》
2021年第4期21-26,共6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