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治是良法之治,欲行法治,必先立法。习近平高度重视人大立法工作,认为立法是法治的基础,是一项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人大必须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以良法促善治。为此,必须加强党对人大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建立健全以人大为主导的立法体制机制,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者素质,增强立法能力,改善立法技艺。习近平关于立法工作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源于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时代,源于人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创造性实践,是伟大时代和创造性实践的理论结晶。它深刻反映了我国当下社会现实和未来发展趋势,反映了人民群众向往幸福美好生活对良法善治的迫切诉求,也反映了人类社会立法工作的普遍规律,更体现了我国人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实践特色,具有真理的科学性和实践的指导性,是我国人大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出处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21年第5期5-15,共11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Ningbo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