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国家赋权下,新型社会组织取得快速发展,基层新型农村社会组织更是发挥了实现社会善治、弥补市场失灵、整合社会力量等功能。地方政府基于社会稳定、治理创新、治理成本等考量,对新型农村社会组织采取容忍、赋权、限权、混合控制等不同策略。在此情况下,国内各类型农村社会组织培育模式总体上面临着农民主体意识弱、组织能力差、资源整合度低等问题。因而,新型社会组织建设应以社区资源整合为基础、以赋权农民为主体、以组织能力建设为中心,激发乡村建设内在活力,增进国家农民互信互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作者
魏程琳
史明萍
Wei Chenglin;Shi Mingping
出处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21年第5期110-119,共10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Ningbo Municipal Committe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党建引领下的农村“三治”协同机制构建研究”(19CDJ03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乡村振兴进程中西部农村社会组织的生长机制与培育路径研究”(18YJC84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