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互联网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场景,但如果让纠纷当事人完全通过在线的方式参加诉讼过程解决纠纷,不少当事人仍然会感到信心不足、有所顾虑。但是,在线环境确实极大改变了人们对纠纷解决的认知,已有的纠纷解决经验、既成的惯例似乎都被“打破”。如当事人申请在线解决纠纷时,用户注册、上传文件给指定系统取代了亲手递交资料给工作人员;等待网上信息回复取代了面对面的语言交流;从关注当面交流内容到同时关注网络流畅、画面清晰以及是否漏掉了关键语言等等。
出处
《新华月报》
2021年第17期70-71,共2页
Xinhua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