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密艺术的核心是"数字光晕"。艺术品的"光晕"被数字化,变得既唯一又可复制与再创造,这形成了对加密艺术的两种误读。一是把加密艺术看作庶民的胜利,认为其凸显了互联网去中心化的精神。但这种理解只是表象,庶民并没有在加密艺术的流通中获得审美素养的提升。二是认为加密艺术摧毁了传统艺术界,其法则将得到改写。这种理解忽视了人对生存境遇的实体性把握。加密艺术的美学本质是艺术评价权的转移,美育的普及将因此变得更加重要。
出处
《中国美术》
2021年第4期25-28,共4页
Art in China
基金
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人工智能时代的传播伦理与治理框架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BXW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