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转型时期,社会面临环境污染和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政府环境规制举措及企业内部创新举动调和两者的矛盾。文章以沪深A股上市公司经验数据为研究对象,基于“波特假说”及合法性理论,探究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以及环境规制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环境信息披露质量高低干扰企业创新投入份额的提升;环境规制程度与企业创新能力之间显著正相关;在环境规制调节作用下,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对企业创新能力具有显著的挤出作用。
出处
《财会通讯》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8期30-35,共6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数据驱动型绿色供应链运行平台构建及其价值实现”(项目编号:2019SJA0338)
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项目编号:JGLX19_090)
南京审计大学校级课题管理会计课程研究(项目编号:YJS16008)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管理层风险偏好异质性视角下股权激励模式组合的创新驱动效应研究”(项目编号:20BJY025)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