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11月咸阳市获批开展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以来,咸阳市市场监管局采取“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方参与、依法共治、示范引领、突出重点、着力创新、形成特色”的原则,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机制,不断规范和提升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水平。2021年6月底,咸阳市实有市场主体总量24.78万户,同比增长9.91%。2021年1-6月,咸阳市电子商务交易额为185.49亿元,同比增长10.13%,其中,网络零售总额64.56亿元,同比增长12.29%;农产品网络零售额34.08亿元,同比增长32.25%。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21年第16期66-67,共2页
MARKET REG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