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中国与东盟历史上首次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深入研究东盟国家税制,有助于进一步加深并紧密双方的经贸合作。特别消费税是东盟国家普遍实行的税种,东盟十国均已开征。借鉴东盟国家特别消费税制设计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当前消费税制度的现状,应从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进一步优化消费税税率、完善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消费税改革。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63-69,共7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数字经济挑战下中国与东盟国家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重构研究”(项目编号:20XJY02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