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代音乐文化占据着中国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位置,之所以唐代音乐能有如此高的成就,与“人”有着密切的联系。本文拟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从唐代教坊乐工、教坊乐官、教坊乐人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等四个方面对唐代教坊乐人的基本构成及社会功能进行概述,认为唐代教坊系统实际上是一个以教坊使为“花心”,教坊副使、司乐、典乐等其他乐官为“花蕊”,乐户、民间乐工和胡人乐工等普通乐工为“花瓣”的花形系统。他们不仅为唐代音乐的繁荣提供了保障,也为后世乐人身份的确定、制度的延续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和经验。
出处
《河北画报》
2021年第14期138-139,155,共3页
Hebei Pictorial
基金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唐代教坊乐官研究”(编号:YS1523)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