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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彰显执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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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已于2021年7月15日起开始施行。新法增加了"首违不罚"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这一规定是行政处罚法的重大突破。"首违不罚"并不是执法新概念,却是行政处罚法确立的执法新规则。
作者 李英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21年第14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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