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司法厅(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经中央批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示范活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关于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的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会同司法部制定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1年第8期23-27,共5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