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新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实验站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为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我部已建立105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148家农产品质M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应急处置、科普解读、技术性贸易措施研判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3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科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在专业技术机构申请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我部决定增补3家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1家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名单见附件)。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1年第8期34-35,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