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通过实施“交治融合”警务模式,将交警警力、业务、职责全面融入属地派出所,在观念上实现了从“重违法查处”向“重交通治理”的转变,从职能上实现了由“治安派出所”向“一站式的派出所”的转变,从服务上实现了“应急型交警队”向“家门口的交警队”的转变,为基层公安交通管理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从萧山区义桥镇实施“交治融合”警务模式的实践和成效看,“交治融合”警务模式是适应警情结构性变化的客观需要,推进基层公安“交治融合”警务模式需要系统观念、制度创新,需要配套改革、服务保障。
作者
浙江省警察协会课题组
Research Project Team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olice Association
出处
《公安研究》
2021年第5期16-22,共7页
Polici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