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暴力袭警侵害警察人身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的双重法益,较之妨害公务行为的危害后果,从重处罚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研究基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袭警条款”,通过聚焦该条款的立法沿革,对暴力、职务行为等文本展开法教义阐释,并对基础、加重、严重三类罪刑进行明确界定,避免单设袭警罪所造成立法上叠床架屋的现象发生。
作者
冯红新
马雷
Feng Hongxin;Ma Lei
出处
《公安研究》
2021年第2期50-57,共8页
Policing Studies
基金
公安部研究项目“警务督察视角下的执法安全保障与维护民警执法权威”(2020LLYJJSST059)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