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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不起诉制度 强化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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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以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轻罪不是无罪、更不是无害,可依法轻处但决不放纵"的工作理念,突出检察权惩戒效果,强化不起诉权适用刚性,借助全省首家区级刑事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优势资源,专设不起诉宣告、训诫室,创新推进"不起诉宣告+训诫""不起诉宣告+听证""不起诉宣告+普法"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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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宁波通讯》 2021年第15期78-7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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