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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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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7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陕西利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生产的止咳桃花散等1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检验,标示为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方铝酸钮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
出处 《家庭用药》 2021年第9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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