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高校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资金来源呈现多样化,包括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让、鉴证咨询、培训、出租不动产等服务所取得的经营性收入均属于应税收入。随着高校经济行为的增加,高校的税务管理不能仅停留在简单的纳税申报层次,此时,税务筹划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1年第18期21-22,共2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2019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税制改革背景下高校应对税收筹划对策研究”(2019SJA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