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国家腐败治理的方针和对策,反腐败刑事政策事关刑罚对象的划定和惩罚手段的选择。反腐败刑事政策的流变,源于党和国家对腐败治理规律性认识的不断深化,同时也是反腐败战略目标以及体制机制不断转型的产物。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方略以及积极治理主义的理念,正推动着反腐败刑事政策的时代转型。反腐败刑事政策的转型必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反腐理论,将反腐败刑事政策转型纳入法治的轨道,坚持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反腐败,实现刑事政策的法治化,需要厘清反腐败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中不同定位。腐败犯罪的立法修正,应当是党和国家的反腐败刑事政策的立法转化。刑事司法中的反腐败刑事政策,只能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框架下、在刑法规范限定的范围内发挥规范适用的指导作用,而不能直接替代规范。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12-122,共11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BFX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