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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应该为施工单位提供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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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产混凝土的单位为使用混凝土施工企业依据合同关系提供混凝土拌和物材料,是具有商品属性的经营活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既是"商品",就要有交付验收的手续和过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双方在做履约合同交货验收过程中,拌和物和强度是必须要满足的指标,所以交货验收的试块成型必须要由使用方负责(也可以是双方共同).
出处 《江西建材》 2021年第8期109-109,共1页 Jiangxi Building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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