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早在1987年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安全管理,便出台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的需求,2002年出台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取代了上述管理条例,并经过2011年和2013年2次修订,从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各环节对危化品的安全管理进行了规定,其中涉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环节包括购买、储存和使用等环节。检验检测机构作为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机构,在安全监测和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近年来随着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的不断加入,越来越多的组织和人员参与到检验检测活动中,但同时也面临着管理制度不完善、人员能力不够、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等问题。检验检测机构正常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操作人员接触各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
出处
《广西畜牧兽医》
2021年第5期232-233,共2页
Guangxi Journal of Animal Husbandry & Veterinar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