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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乡镇工作补贴须防三种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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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我省大幅提高乡镇工作补贴,原先以十年为一档、从260元月至440元/月,提高至以五年为一档、从560元/月至1040.元/月。增加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有利于人才向基层流动,但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谨防二种偏差!一是 标准执行不到位,人均补贴翻番后,财政负担明显增加,部分经济薄弱乡镇财力困难,出现不能足额兑现情况,导致基层干部期望大、失望更大;二是各类群体不平衡,乡镇工作补贴是倾斜性工资政策,原则上仅限乡镇干部可以享受,提高标准后易引发攀比,尤其是新近撤销乡镇改建制为街道的工作人员,失落感更加强烈;三是干部交流不顺畅,乡镇有补贴,而街道无补贴,容易导致乡镇干部不愿去街道工作,这也为干部交流增添了阻力。
作者 华峰
机构地区 金湖县委组织部
出处 《党的生活(江苏)》 2021年第9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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