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债权优先受偿实质上是在已经开始的刑事终局执行程序中优先实现民事债权,是一项程序性规则。切实有效地落实民事债权优先受偿原则应致力于相关保障机制的构建,包括建立暂缓执行制度和财政回拨制度、加强检察监督、健全财产查控和保全制度。同时,针对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的选择性履行、执行机构追缴时没有为优先受偿的主张预留接口等情形,也应当为民事债权人提供救济途径。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38-148,共11页
Ecupl Journal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基金“民事第三人权利救济体系研究”(项目号19YJC820034)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新形势下执行程序分流机制研究”(项目号2018BFX019)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民法典背景下担保制度的程序法适用研究”(项目号2021EFX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