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完善社会责任法律体系,能够促进公司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相结合,对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价值。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近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制定或修订法律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应该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例如,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贯彻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体现了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的新方向。民法总则为适应我国新时代对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时代需求,进一步增加了绿色原则,是企业进行民事活动需遵从的基本原则。虽然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在商法和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都有所体现,但促进企业、环境和社会协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原则难以全面、平衡体现,存在一些法律规范不具体、缺乏从企业主体视角对利益相关方进行综合考虑的法律规范等。
出处
《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2021年第9期54-57,共4页
China Sustainability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