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青海省科技奖励工作,保证青海省科技奖(以下简称科技奖)评审工作的科学、权威、公正,根据《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科技奖中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以下简称重大贡献奖)、自然科学奖、创新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科技进步奖)和科学技术国际合作奖(以下简称国际合作奖)五个奖项的提名、受理、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出处
《青海科技》
2021年第4期7-13,共7页
Qinghai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