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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部署 稳步推进 河北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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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确《普查方案》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河北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要求,普查工作自2021年3月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利用3年时间对全省13个市所有县(市、区)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名录(2021年版)》列入的所有畜禽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的蜂和蚕,包括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实施普查,地方品种是本次普查的重点。普查工作由省、市、县三级普查机构共同承担。多措并举保障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出处 《北方牧业》 2021年第18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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