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二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不容低估,但对于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第一次分配,同样有必要加以关注。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提到“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三次分配”概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一理论最早是由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创始院长厉以宁教授提出。
出处
《中国经济评论》
2021年第9期88-90,共3页
China Economic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