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和道德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平稳运行的两个基本机制,共同对社会各主体的行为有约束和控制作用,尤其是处在法治社会,利用法律在社会管辖范畴出台了许多相关的行为制约条例,法律这种强制性制度发挥着调节主体行为的基础性作用。但是法律约束的底线较低,且通常是硬性制度安排,弹性和灵活性较为缺乏,而道德则高于法律的约束,并能够渗透到法律所顾及不到的边线地带,道德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环境的整体要求较高,在公共管理领域亦是如此。这里将道德机制中的声誉问题单独进行分析,寻求为何声誉能够作为一种隐性资产和激励约束要素在公共组织和官员之间扮演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分析为何公共部门内部的官员会存在普遍的声誉偏好,以及声誉能够为官员带来哪些独特的优势和好处,如何利用声誉与官员的行为决策、个人需求和职业生涯发展挂钩。沿着一系列的问题进行探析和论述,旨在丰富公共部门的管理工具和手段,降低监督和官员治理成本,引导官员自愿、积极地为公共利益和公共目标努力,从而获得良好的声誉,充分发挥声誉对公共管理的促进和辅助作用。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69-177,共9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大数据时代我国网络政治安全风险识别与协同防控长效机制研究”(2019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