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自人权概念问世以来,人们对于人权的来源、本质及其具体内容等问题就一直争论不休。有人对它持否定和批评的态度(甚至是全盘否定的态度),有人则认为它是上天赋予的,与生俱来,神圣不可侵犯。关于人权的具体内容,更是众说纷纭。在这样一种思想背景下,英国学者米尔恩先生的《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一书体现了一条中道而非折中的立场。他开篇即正视了人们对人权概念的许多非议,并提出“最低限度的人权”观念以回应这些责难。“我要论证的经得起理性辩驳的人权概念不是一种理想概念,而是一种最低限度的标准的概念。……它们是无论何时何地都由全体人类享有的道德权利,即普遍的道德权利。”
出处
《哲学门》
CSSCI
2011年第1期373-380,共8页
Beida Journal of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