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防止电子商务经营者逃避增值税,德国制定了相关法案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确保其平台上的经营者完成税务登记、依法缴纳税款。根据法案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应当阻止税务不合规的经营者继续在其平台上达成交易,否则平台应当对该经营者的未缴税款承担连带责任。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面临税源隐蔽、税收管辖权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等新挑战,传统“以票控税”的方式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对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借鉴德国相关规定,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办理主体登记,并对平台上发生的税务不合规交易承担税收征管协助义务。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21年第12期10-12,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