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教育部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提出高校要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建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双导师制”作为其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得到了进一步重视。本文结合苏州科技大学历史师范专业推行“双导师制”的实践,就师范认证视角下的“双导师制”培养模式的价值与意义、体系构建、仍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与探讨。
基金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暨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二批)资助项目
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程”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高校历史师范专业‘双导师’制度培养模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