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我国已消除绝对贫困,但是在现有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并不意味着农村贫困的终结。随着长期困扰我国农村原发性绝对贫困的消失,农村贫困将会进入一个以转型性的次生贫困和相对贫困为特点的新阶段,届时转型贫困群体和潜在贫困群体将会成为持贫工作新的目标群体,并呈现新的特征。为此,我们需要主动适应扶贫对象、扶贫方式、扶贫格局的变,将现在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日常性帮扶措施,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架构下统筹安排。
出处
《当代农村财经》
2021年第10期14-17,共4页
Contemporary Rural Finance and Economics
基金
湖南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2021年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新发展阶段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1DX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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