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学阐释是关于文学文本的隐含意义及其与外部社会文化因素之关系的言说,其合法性常常遭到来自"审美中心主义"的质疑。"反对阐释"的观点始终存在着。无论是从文学研究的角度还是从阐释学的角度来看,文学阐释都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学研究存在着两大基本路向:一是对文学审美特性,即风格、修辞、语言、结构等因素的分析,二是对文本隐含意义,即它表征了什么、意味着什么的探寻。前者被称为诗学批评或美学批评,后者则被称为文学阐释。文学阐释有效性的判断标准来自阐释共同体的"常识"和"共识"。由于阐释共同体是具体的社会存在,具有历史性,因此,文学阐释的有效性也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对同一部作品不同时代会有不同的阐释。文学的文本意义也正因为阐释的这种历史性而显现出无限的可能。
出处
《文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19-31,共13页
Literature & Art Studi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文学阐释学的中外话语资源、理论形态研究与文献整理”(批准号:19ZDA264)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