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院校学生管理范畴广阔,高职院校学生管理部门具有一定的义务和权力,这种针对学生的管理具有一定的主观意志性和单方面的强制性。从我国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我国高校的法治管理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学生管理工作在司法审核方面也有不足,这造成了高职院校在读大学生难以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学生被动接受管理,没有形成自我保护的意识,对于自己的权利不明确,也没有勇气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建立完善的高校教育管理体系尤为重要。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I0045-I0045,共1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