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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违法行为”举报有奖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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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暂行办法》提高了奖励标准和奖励上限,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暂行办法》明确,举报下列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作者 文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产品可靠性报告》 2021年第8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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