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司法实务倾向于把网络游戏画面当作视听作品,并把网络游戏画面著作权延伸至游戏规则、游戏情节、角色形象、美术形象等内容,名曰“整体保护”。此问题实质上涉及了视听作品著作权范围的确定,有必要明确。为便于分析,可以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为例展开。典型的电影作品,除了连续画面及伴音(或者无伴音)外,其中还会包含小说、剧本、美术、音乐、摄影等,因此,类比的问题可以是:电影作品著作权可以从连续画面延伸至小说、剧本、美术、音乐、摄影等电影作品所包含的内容吗?
出处
《中国版权》
2021年第4期34-36,共3页
China Copy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