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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例好意同乘引发交通事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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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偿搭乘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现象,同事、朋友之间基于善良互助的品德提供免费搭乘是良好社会风尚的体现。但是,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上人员受伤时,原本的好事可能就会变成坏事。当好意同乘遇到交通事故,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呢?法院又是如何裁判的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广东省首例好意同乘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以期让大家认识到行车安全的重要性,同时也希望在无偿搭乘车辆遇到交通事故时各方能够本着互相体谅的精神合理维权。
作者 程操
出处 《人民之声》 2021年第8期62-6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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